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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大学2003年国防生招生简介  (http://cqsiam.cn/slxy/scibbs/dispbbs.asp?boardid=18&id=2278)

--  作者:国防
--  发布时间:2003/12/8 9:09:38
--  重庆大学2003年国防生招生简介
①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的有关精神,重庆大学与成都军区、第二炮兵部队签订了《联合选拔培养军队干部》协议书,并报经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批准:2003年从参加普通高考学生中招收部分国防生,由重庆大学负责培养、成都军区及第二炮兵部队提供国防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到分配到成都军区和第二炮兵所辖部队技术或指挥岗位担任干部。 ②招生计划: 成都军区国防生80名(其中重庆市31名、四川省18名、云南省4名、贵州省5名、湖北省10名、湖南省12名)。 第二炮兵部队60名(河北省10名、辽宁省10名、安徽省10名、河南省10名、四川省10名、陕西省10名) ③报考条件:凡符合报考军事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年龄20周岁以下(截止2003年8月31日)参加2003年普通高考的学生均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也可申請成为国防生。 ④政审、体检和面试:与军事院校统一进行。 ⑤录取办法:录取国防生在各省招办确定的批次(提前批或重点批)内进行,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通过军队组织的考核、面试、体检的情况下,由学校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重庆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参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在考生与学校、选培办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完成录取工作。 ⑥入学复查复审:国防生入学时学校和驻校选培办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和身体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进行处理。 ⑦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校期间(除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杂费等外)可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标准暂定5000元/ 人.年)。 ⑧管理及培训: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与选培办统一集中管理。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了完成重庆大学各专业学习要求外,必须按学校教务处与选培办制定下发的军政训练计划,完成军事理论课和军事训练,并获得相应学分。 详细情况请咨询: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重庆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电话 :023-65126495 023-68759293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或 023-65102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