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Sci论坛  (http://cqsiam.cn/slxy/scibbs/index.asp)
--  综合信息  (http://cqsiam.cn/slxy/scibbs/list.asp?boardid=20)
----  男孩看见野玫瑰  (http://cqsiam.cn/slxy/scibbs/dispbbs.asp?boardid=20&id=578)

--  作者:夕阳曦下
--  发布时间:2003/5/15 23:25:49
--  男孩看见野玫瑰
题记:当音符落在阳光射照的窗台上,插着玫瑰花的玻璃瓶子折射出水样的清澈光芒。空气中的尘埃粒子渐渐飘游,暖暖的阳光中,撒播着蠢蠢欲动的味道。                     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不能抗拒你在风中/摇曳的狂野/不能想象你在雨中/藉故掉的眼泪                                            林清在ADIDAS干得很出色,她为了口袋里的银子,也为了每天多得到店长韩炜的一个微笑——绝对赏识她的那种。   韩炜是个腼腆的人,话不多,眼神容易灼人。有时笑起来,却象个孩子。                     大一就这么糊里糊涂地过去了,大学生活简直单调得有些惨不忍赌。林清纯粹是为了消遣暑假的无聊,于是借口增长社会实践来混些零花钱的,原以为在某家公司里找个策划助理或演员统筹之类的兼职乖乖在空调房里坐着,是桩两全其美的事,谁知自路过“百盛”看见了那个长得帅帅的韩炜后,她就完全改了主意。                     “可以试一下吗?”林清指着一条白色的网球裙问韩炜。   “当然。”韩炜走过来脸上浮着职业的微笑,又说,“这是我们的最新款,今天刚插(展出)的货样。”说着,挑了一件sizeS的递给林清。   进了试衣室,林清感觉那男生有些小瞧她,好歹她一米六六的个子,虽然颈上锁骨凸得厉害,却也不见得是飞机场跑道。她端摩镜子里照映出不留一丝遮物的身体,非但不平凡,而且曲线分外好看,身材怎样也算是挺标准的,他何以见得非得挑件sizeS的给她呢?   林清边想边觉得好笑,自己的想法挺多余的,兴许人家是觉得你“特别苗条”呢?这年头不是流行骨感美么?若真是挑件sizeLorXL的,那或许真是哭都来不急呢!她扶着门把手脱下鞋子,然后套上那条白色的网球裙,照了照镜子,果然胸围部分有些紧,不过却把玲珑的曲线包裹得恰到好处,象成熟的樱桃般,透着一点点诱惑的奶油味。   打开试衣室的门,正巧韩炜站在外面,理着一个货架。   “嗯,挺不错的嘛。”他点点头表示很赞许她的眼光。   “有没有相衬的帽子?”林清探出一个脑袋问。   “有啊,你等等。”说着他从对面的货架上取过一顶相近色的鸭舌帽,“喏,你这样一身,就和库尔尼克娃的行头是一样的啦!今年夏天这个主流卖得蛮好的。”韩炜指着橱窗里那大幅的海报微微笑。   “是吧。”林清挑了挑眉毛,淡淡地说,“那我不要了,满大街的人都学她,多没意思。”林清以为他会摆出一副失望的表情,因为这样的销售失误是有些意外的,毕竟大众的时尚是追捧出来的,他这样介绍当然没有错。   林清瞄了他一眼,他没吭声,依然笑盈盈地招呼着。                     ——六月的一个早晨,我遇见了一个百分之百的男孩。                     林清的脑子里突然闪过这样一句话,她暗暗好笑,这句话好象是村上春树式的。好几年前,看过一本村上春树的小说集《好风长吟》,其中一篇不过六七千字码的《百分之百的女孩》素净深邃,诗意盎然,象一杯甘甜又清涩的红葡萄酒,令人沉浸在舌尖初触的感味之中。它的开头这么写道:“四月的一个晴朗的早晨,在原宿的一条小巷里,我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身而过。”   “六月的一个晴朗的早晨,在ADIDAS的一个大卖场里,我和一个百分之百的男孩擦身而过。”   且慢!故事在原场景即将拉开帷幕时,先放慢了速度,而后定了格:若不是因为这条裙子,林清与韩炜也真的只能是擦身而过了。既然没有擦身而过,那么故事必然有了另一种发展,比如王家卫说:每一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你的知己。许久以后,每当林清听到这句台词,总觉得是王家卫侵犯了她的专利。                     在离开的时候,发现在试衣室门背后贴着一张招聘ADIDAS大卖场专柜人员的启示。林清揣摩了一会儿,心怀不鬼晃了下脑袋,然后拿出纸笔记下电话。在帐台付帐时,顺便问收银小姐拿了张报名表格。                     一星期后,林清去“百盛”ADIDAS专柜报道了。   林清家住浦东,离淮海路有一段距离,可她还是及力争取了“百盛”的名额。她记得那天自己是双手插着牛仔裤袋,嘴里嚼着口香糖,跳着出现在韩炜面前的。他当时正在往电脑里输货号,林清鲜活的大幅度把他吓了一跳,立刻放下手中的活儿,叫了一声“欢迎光临!”   林清不吱声地只盯着他瞧,脸上泛泛地笑意。   “有什么需要吗?”韩炜摸不清她的举动,按形式来看,他显然是忘了她了。这让林清莫名的沮丧。她刚想开口,韩炜又紧接着说了句,“哦!你的网球裙出现什么问题啦?”   林清闻后眠着嘴笑,然后铿锵悦耳道,“我是来报道的!”   “报道?啊,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实习生?”   “是呀,以后你要多多关照哦!”林清神神秘秘地凑过去一点,问,“店长是哪个?他凶不凶?”说着打探着周围。   “店长不凶,但是开罚单时手不会软。”韩炜转身从电脑台后面拿出一件衣服,又说,“店长现在让你去换制服,不得超过十分钟。”   林清瞥了旁边的韩炜一眼,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拜托,下马威呀?!”   韩炜朝她笑笑然。                                       林清留着及肩的短发,笔直笔直的。在客人不多的时候,她总喜欢站到试衣镜前摆弄摆弄,一来为了漂亮,二来是喜欢弄整齐了,那么走起路来一阵风有飘起来感觉,所以还是为了漂亮。每次被韩炜撞见,便总教训她好好工作,不要老臭美。说是这样说,可口气中没有过多责怪的意思。韩炜是个及好说话的人,只要动作不是太过份,他总能提供给下属一个极舒服的工作环境。林清甚至认为,他的这种“责怪”,更有些象邻家大哥哥教育仰慕他的小妹妹不要玩剪刀当心刺伤自己一样亲近。(因为被楼层管理经理看见员工在工作时照境子,是要被罚款的。)   林清喜欢靠在电脑台旁,大约距离他10CM的样子,听他讲解货样,偶尔偷偷打量他的眼睫毛,总是赋有节奏般来回眨动。眼睛是心灵之窗,她透过他的眼睛,看见了一个百分之百的男孩。牢记住那双在键盘上偶尔敲打的大手,修长纤细的指头,其实这样的双手,更适合弹钢琴。当音符落在阳光射照的窗台上,插着玫瑰花的玻璃瓶子折射出水样的清澈光芒。空气中的尘埃粒子渐渐飘游,暖暖的阳光中,撒播着蠢蠢欲动的味道。   那天林清的销售成绩第一名,韩炜拍拍她的肩膀,说了一句“小姑娘,蛮能干的嘛!”   林清嘿嘿笑地将他不吝啬的笑容统统收入囊中,调皮地说,“有什么奖励伐?!”   “奖励你明天在镜子前面再多照几回。”   林清瞪了他一眼。隔了一天,林清顶着一个新发型蹦出韩炜的面前,咧着嘴冲他笑。“——哇!”韩炜吓了一跳,然后狂笑不止,他说“哎呀,你这是什么头啊!再乱点,就象一只老鼠啦!……”                                       记得看过一本书,有个淡出的影星感慨道,有些事是身不由己的,在好莱坞这种地方,有几个是象陈冲这样冒出来的,就是她也拍过许多垃圾剧。那个影星在美国接到的有些剧本简直荒唐到令人吃惊,比如一对年轻的夫妻,半夜三更睡到一半,突然肚子饿了,却在冰箱里找不到可以充饥的东西,于是就决定去抢劫麦当劳。                                       林清第一次和同事闹不和,吵了几句满肚子的委屈,她气势汹汹地走进与卖场一墙之隔的存货间,把门甩得“嘭——!!!”地一声,作摆设隔离的木头墙尽有些微微颤动,象地震。迎面一只纸箱挡了她的去路,正在火头上,于是一脚将那纸箱踹飞了出去。她不知道此时韩炜正在里面清点货品,刚才那一脚踹出的空箱子又是“嘭——!”的一声,不偏不斜正砸在里面蹲着工作的人的脑袋上,“哎哟!”参合着一声哀叫,韩炜愤怒地站起了身子,直直地出现在林清面前。   “干嘛,造反啊?!”   “我又不知道你在里面!”林清理直气壮地说,气冲冲地股着腮帮子。   韩炜没说话,只是盯着她看,眼神是严肃而无味的。   林清也没理他,一屁股坐在货架底栏上,好象谁欠了她似的。   “谁叫你坐的?!”   “我站累了,进来休息一下!”   “我再说一遍,谁叫你坐的!”冰冷冷的话丢了出来。   林清抬头望他,鼻子一酸,眼见着泪水就要往外冒。她噌的一下立了起来,径直走向存货间的深处。平日里大家说工作累了,轮流着进来休息,坐会儿吃点东西也是平常事。更何况今天韩炜的这种态度令已经满肚子委屈劲的林清更是无法接受,她怎么也想不通那个温文尔雅的店长怎会用如此生硬的口气训她。那种感觉就象光泽无瑕的水晶落进了坚硬的石头缝,用水泥棍子挑出来一看,完美的表面上已是伤痕累累。水晶瞬间失去了原有的美好与有所价值的一切。   林清被开了罚单,据说自韩炜任这间卖场的店长以来,是第二次使用这项权力。   晚上商场临营业结束,大家都端正地一字排开欢送来宾。唯独缺了林清,她拒绝服从。   存货间的深处的一角,藏着某人隐忍的痛。                     很久,少说也有一个星期的样子,林清没有再主动找韩炜说过话。   林清还是每天要照好多回境子,只是在人流少时,躲进试衣室里把头发梳理一下就出来。每日收工前的实习生培训讲解在沉寂的空气粒子中被无味的消化。从那天开始,林清每日的销售成绩都保持NO.1,韩炜依然笑容迎来林清,对她说,“嗯,能干的小姑娘。”但林清有心结,并且还无法打开。打一个结,两股绳子才可以交缠一起,否则有人将飘然离去。现在还没有人要离开,何况这种说法亦绝不是指于此类的。                                       初见尚宇,是在林清非常无精打采的时候。她那天斜靠在电脑台旁,像只白日里精神委靡的猫咪一样安静。直到尚宇的出现,才让她稍微振奋了一会儿。   “有没有足球鞋卖的?”眼前的男孩轻声地问,像怕扰了她的睡梦一般。   林清直了直身子,补了一声“欢迎光临。”   “足球鞋?”   “是啊,比如这一款。”那男孩指了指巨幅海报上贝克汉姆的那双火红的球鞋,“是叫‘猎鹰’是吧?”   “嗯,是叫‘猎鹰’,不过我们这里还没有进货。”   那男孩显然失望,点点头道谢,走到她旁边的货架上看鞋子。   林清暗暗打量眼前这位个子并不很高,却很健康的男孩,她想这个社会还真有人这么奢侈,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强烈的物质享受欲望。   男孩绕过林清准备离开,走时又微笑地说了声“谢谢。”   “哎!”林清叫住他,“我们这儿虽然没有,不过如果你真的要,我倒是可以帮你到其它专卖店问一下的。”   男孩子面露喜色,“那麻烦你了。”   林清说不准为什么要主动帮他,反正并不单纯只为了抽取他付出的一千七百元中,那千分之六的佣金。   可能是觉得他很“漂亮”,的确,他长得象极了混血儿,皮肤白净,软软的头发很有层次的落在额头上,明眸皓齿。尤其是那双眼眸,睫毛如婴儿般浓密,湿哒哒地卷翘起,就像是混血儿最典型的那种,年纪虽然不大,可能比林清还小,视线神色却及深遂,漂亮极了。                     在餐厅吃午饭的时候,林清发现了也在买胡胖子生煎的尚宇。她没打招呼,倒是他突然把头转了过来,先是一愣,然后露出纯粹清爽得笑容说,“好巧啊!”   两个人找了张台子,边吃边聊起来,林清于是知道,他叫尚宇,也是假期无聊来这家商厦打工的,比自己小一岁,父亲是浦东证券公司的总裁(林清听了吓了一跳,她曾经幻想要做那座‘凯旋门’建筑里的上班族。)母亲在英国另有家庭……。   总之仅聊了一回,彼此便很熟了。有些相见恨晚的味道。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着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底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                     这是一则关于红玫瑰的传奇故事。                     “你喜欢红玫瑰吗?”尚宇问林清。   林清并不为这个故事而感动,她说,“不喜欢。”   “那你喜欢什么?”   “喜欢玫瑰上的刺。”林清把最后一个生煎吞进肚子里,沾了太多的醋,使她的嘴唇看起来略微泛白。   “哦。那么现在花市里的玫瑰你是不喜欢了,因为多数是人工培植,只有野玫瑰才带着坚韧而繁密的锐刺。”   “咦?怎么说起玫瑰啦,那种艳丽的植物与生煎馒头是不相干的啦!”林清说,“你很喜欢足球吗?”   “我只喜欢足球鞋。”尚宇笑着说。   “啊,不会吧,你好奢侈。”林清吐了吐舌头。   “有个女人每天晚上都坐一张蓝色的沙发上等她的丈夫回家。”   “嗯?”   “女人怀里总是夹着一个抱枕,然后安静地看碟,通常都看很闷的文艺片。她的丈夫每天都很晚回家,因为工作太忙,总是要应酬,有时候醉得一塌糊涂,每当这时,他做的第一个动作总是挥手就把桌子上昂贵的玻璃花瓶打碎。”   林清对尚宇突然间冒出的话有些摸不着头脑,只得问,“然后呢?”   “然后这个女人就帮他换衣服,帮他洗澡,然后扶他上床,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她的力气出其的大,但是身材看上去是很娇弱的。第二天,她又去商场里买回同样的玻璃花瓶,放在原处。然后插上玫瑰花。”   “奇怪的女人,要我就买个塑料的。”   “有一天清晨,她的丈夫就问她,‘你为什么总是买玻璃花瓶?’女人反问他,‘你又为什么总是喜欢把它们打破?’他们都知道,彼此的行为都不是偶然的。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因为我有钱,所以我高兴!’女人沉闷地冷笑,她说,‘我只是想证明你有钱而已。’”   “这算是一个故事吗?”   “算的吧。”   “我不理解他们的思维逻辑。”   “他们也许在孤独中挥霍,来抵制疲惫吧。”                     韩炜很奇怪林清的午餐时间怎会愈来愈长,以前她总是一吃完就跑回存货间,然后开始啃她的苹果,一边和大家说说笑笑,他记得他还提醒她“不要吃太快,当心会消化不良”之类的。韩炜忍不住找她过来问话,“怎么吃这么长时间?”   “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的。”得到的也只是淡淡的一句回答。                     “你的小情人又来啦!”同事们揶揄林清,然后哄笑得很贼。   “别瞎说!”林清瞪他们一眼,转身跑到过道,“别听他们的,都是些嘲弄人的家伙。”说着脸颊居然有些发烫。   “情人就情人嘛,干嘛要加个‘小’?”尚宇倒是毫不介意。   “去去去!”   自从认识尚宇后,他每天下午二点半钟,总会准时跑到ADIDAS为林清送下午茶。林清不只一次说他,“这样子怪怪的。”   尚宇说,“这有什么,手足情深嘛。”   看到他这样讲,林清也不好多说什么,否则倒是有些自作多情了。   在餐厅吃晚饭的时候,尚宇突然把一只耳塞塞进林清的耳朵里,另一只自己带上,按下开始键。   “你干嘛?”   “嘘——!”尚宇把手指放在唇边,“不要说话,仔细听。”                     喜欢容易凋谢的东西/像你美丽的脸/喜欢有刺的东西/也像你保护的心/你是清晨风中/最莫可奈何的那朵玫瑰/永远危险/也永远妩媚/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不能抗拒你在风中/摇曳的狂野/不能想象你在雨中/藉故掉的眼泪……                     “尚宇对林清说,野玫瑰容易凋谢,你我的相识永远不过期……。”                     你是那年夏天最后最奇幻的那朵玫瑰/如此遥远/又如此绝对/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                     “这是……?”林清的嘴唇微微地张启。   “这是昨天晚上为你在《篇篇情》点的歌曲,”尚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不敢肯定小凡(主持人)昨天夜里是否会播出我的祝福,所以只好当时守着录下来今天送给你了。”尚宇有些语无伦次,眼神却突然犀利起来,尽管脸上泛出少许不自然的红色。说完,傻笑着低了下头。   “谢谢啊,不过,今天是什么日子呢?”林清受宠若惊地抓住他的手臂。   “庆祝我们认识一个月啊。”   林清咯咯地笑出声来,“好感动哦!”她说。                                       林清与尚宇告别,回ADIDAS路过“衣恋”。   “衣恋”是林清最喜欢的一种衣服品牌,她曾经指着那只小熊的标志说,“我要是可以和它一样一直快乐该多好。”   那次韩炜在旁边,笑着说她傻,“那是布做的,你怎么知道人家快乐?!”   “至少,它一直是咧着嘴笑的嘛,穿在身上小熊正好贴着心脏,可以感应一下!”林清兴高采烈地望着韩炜,眼中有许多闪烁的光芒粒子。   那时,林清心中幻想弥漫开来,她曾经想主动去牵一下韩炜的手,结果他的手却突然移开了。再结果,下午就被韩炜开了罚单。                     腕上的手表顷刻间转了一大圈,林清一路小跑回到卖场,看到店长不在,松了一口气。进存货间喝了口水,转身,见到斜靠在门框上的韩炜,“——又晚了半个小时。”他慵懒地说。                                                         收工。麦当劳。   “咦?奇怪,你为什么请我吃饭?”林清忍住笑,装作万分疑问的样子说。   “你不是要奖励吗,看在你一直NO.1的份上,请你一次也不为过啊。”韩炜气定神闲地说。   “那,你可以让我明天多照几回镜子嘛,不就得了!”林清故意跟他抬扛。   “好了,我怕你了。主要是看你最近情绪不太好,工作的时候打不起精神来,所以要跟你洗洗脑子。”   别瞎说了,我最近精神不晓得多好。林清心里滴沽,她想起了尚宇,情不自禁咧开嘴角。                     麦当劳姐姐在旁边画生日卡片,她有可爱的酒窝,还有辫子上美丽的水晶兔宝宝,这些都让林清感兴趣,所以她索性把脑袋偏向反方向,似乎完全忽视了韩炜的存在。                     “咦?”过了约莫挺久的样子,林清突然把头转过来,用手指了指天花板喇叭里传出的音乐,“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韩炜听了一会儿,说,“不知道。”   刚才韩炜见林清把后脑勺对着自己,以为她仍然在闹脾气,所以正在想如何与之沟通。林清梳着个马尾辫,修长的脖子露在视线里,韩炜正巧看见她隐在领子里的一颗咖啡色的小痣,安然的躺在雪白的皮肤上,他想“奇怪了,连一颗痣都透着一股顽皮劲儿,这女孩确实蛮有趣的。”正想着,林清却突然把脸转了过来,由于他刚刚稍微靠近了一点,所以差点碰着彼此的鼻子,他吓得缩了一下,心想这下真没面子。不过林清显然没在意,反而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借着听歌的功夫,让自己慢慢镇定下来。   “这首歌很好听吗?”韩炜见林清听得很陶醉。   “嗯,是啊。你不觉得吗?”林清瞪着大眼睛,把一根薯条打着折送进嘴里。                     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不能抗拒你在风中/摇曳的狂野/不能想象你在雨中/藉故掉的眼泪
--  作者:夕阳曦下
--  发布时间:2003/5/15 23:26:08
--  
“歌词倒是蛮美的,男孩看见野玫瑰。呵呵。”韩炜说,“男孩看见野玫瑰,会把它捡起放进玻璃瓶里安养。男人看见野玫瑰,可能就会把玻璃瓶子打碎了。”   “啊?为什么?”   “野玫瑰多刺,当然避而远之。干脆地做法就是,把可以使它继续生长的东西完全绝灭。比如水和玻璃花瓶。”   “什么逻辑?!”林清“哼”了一下,又问,“那男孩为什么要养它?”   “男孩烂漫啊,以为多刺是因为特别,喜欢征服她的感觉,归根结底,是因为男孩还可以在爱情中做梦。男人就不同了,看得比较实现。”   “就象情人和贤妻的关系?”   韩炜看了林清一眼,“嗯,差不多吧。”   “那你呢?”林清问,“是捡起来养着,还是把玻璃瓶子打碎?”   韩炜笑道,“我喜欢野百合的。”   林清想起上回尚宇跟她讲的那个故事,原来那个女人是朵野玫瑰。那么她是贤妻,还是情人呢?又或者是介于贤妻与情人之间?那么她丈夫又为什么要如此坚决地将玻璃花瓶打碎呢?   也许世间的事情就是如此,总是令人身不由己,就象那个淡出的影星,不知道,她的那部“抢劫麦当劳”的荒唐剧到底拍了没?                     “那天你哭了吧?”   “哪天?”   “开罚单。”韩炜居然是带着笑意说的。   “你笑什么!”林清嘴一瞥,“我才没有哭。”   “那天你是太过分了,知道吗,你当时是在工作,不是在家里,可以随随便便耍大小姐脾气的。”   “又不是我的错!”   “先不说事情的原由,就是你在卖场里和同事吵架然后又爆力甩门,外面客人那么多,影响多不好。”   “你当时怎么不跟我那么讲道理!?”林清回忆当天,他的态度根本就是很恶劣的,完全是官僚作派。   韩炜哭笑不得,“算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学?”   “还有三天,我的工作要结束了。我会好好加油的,争取多拿些拥金,哈哈。”林清的可乐喝光了,她自顾自地拿过韩炜的可乐直接放进嘴里。   双方沉默着,林清憋了一会儿,吐出一句话,“你罚掉的,不仅仅是我的人民币,也有我对工作的热情,还有,我对你的笑容。”   韩炜的心里弹出一个旋涡,有些迷失出口。他有种冲动想把林清抱入怀里。旋涡一圈一圈,又一层一层,惆怅在飞转。   “我要回家了。”林清起身,抛出了渐远的背影。   韩炜追出去,“我送你到车站吧。”                                       世纪大道的灯光弥散着暖暖的鹅黄。                     《巴黎最后一班地铁》里场景:“看着你就是快乐。”   “刚才你还说痛苦。   “既是快乐,又是痛苦。”                     林清说,“等一会儿是末班车了。”   “嗯。”   “你先走吧。也许你的末班车也要开走了。”   “那我就等到明天的头班车再回家。也蛮好的。”   林清笑,一边用手推他,“走啦走啦!”   “那,好吧。”韩炜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自己路上小心。”   韩炜在晚风中站得挺拔,夜光愈加拉出他修长的身影。   “拜拜。”                     一会儿,林清接到韩炜的电话,他说,“林清,‘男孩看见野玫瑰。那首歌的名字。”                                       喜欢容易凋谢的东西/像你美丽的脸/喜欢有刺的东西/也像你保护的心/你是清晨风中/最莫可奈何的那朵玫瑰/永远危险/也永远妩媚/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不能抗拒你在风中/摇曳的狂野/不能想象你在雨中/藉故掉的眼泪/你是那年夏天最后最奇幻的那朵玫瑰/如此遥远/又如此绝对/男孩看见野玫瑰/荒地上的玫瑰/清早盛开真鲜美/荒地上的玫瑰……                                       有一回,尚宇对林清说,“野玫瑰容易凋谢,你我的相识永远不过期……。”   此时林清心里想,“韩炜,即使玻璃瓶子碎了,我们的相识,也不会过期。”                     蚊子正要吃林清大餐的时候,末班车到了。
--  作者:柯飞
--  发布时间:2003/5/15 23:49:05
--  
男孩看见野玫瑰?真有这首歌吗?有谁听过?
--  作者:生命过客
--  发布时间:2003/5/19 20:53:43
--  
干吗不养着?
--  作者:柯飞
--  发布时间:2003/5/20 0:03:47
--  
有些感觉,错过了,就不会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