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Sci论坛 (http://cqsiam.cn/slxy/scibbs/index.asp) -- 就业招聘 (http://cqsiam.cn/slxy/scibbs/list.asp?boardid=24) ---- 关于招募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http://cqsiam.cn/slxy/sci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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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zfy -- 发布时间:2009/4/16 9:49:43 -- 关于招募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按团中央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有关精神,拓展高校毕业生新的就业创业渠道,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农村基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贡献力量,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特制定《关于招募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的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募对象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我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全国项目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远程教育、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专项行动,新增基层青年工作志愿服务专项行动。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望各二级团组织尽快、尽力做好此次宣传、招募工作,以各种形式面向本学院毕业生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我校项目办将在A区竹林及B区羽毛球场设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宣传点。 (二)招募工作 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 .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5月11日起,我校项目办将在市级项目办指导下,选拔志愿者。6月下旬,市项目办审定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同时报全国项目办。 1. 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或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全国项目服务意向包括支教、支医、支农、远程教育、基层检察院、基层法律援助、基层法院、开发性金融、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基层青年工作志愿服务专项行动。地方项目服务意向填写“其他”。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或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各二级团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重庆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A区学生活动中心A08)。 (4)审核。我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我校项目办需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对全国项目计划报名志愿者填写审核意见。 2. 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 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选拔标准:①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德才兼备;②符合西部(重庆)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④担任过学校及院系的学生干部,或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事业并能提供相关证明;⑤有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的,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或者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2)笔试、面试。5月11日起,我校项目办将在市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岗位要求,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将书面备案。受市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6月5日前,市项目办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和医院,我校项目办将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将本校调换。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承担。 (4)公示。6月中旬,我校项目办公布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团委网站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市项目办。 (5)审定确认 6月下旬,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政策经费保障 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保险费用按统一标准。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有意向的同学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 .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询。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附4号 邮 编:400015 联系电话:63861558 传 真:63861512 E—mail:63861558@163.com 重庆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重庆大学A区学生活动中心A08 邮 编:400044 联系电话:65106054 E—mail:cquyouth@cqu.edu.cn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二00九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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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zfy -- 发布时间:2009/4/16 9:50:57 --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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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zfy -- 发布时间:2009/4/16 9:51:40 -- 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优惠政策 一、适用对象。从2006年起,经重庆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均可享受本优惠政策。 二、基本保障。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政策规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参与“西部计划”志愿者的补贴和保险由中央财政支付,参与“重庆计划”志愿者的补贴和保险由市财政支付。其中生活补贴为600元/人?月,交通补贴、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分别由全国项目办和市项目办统一办理。区县(自治县)项目办负责协调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与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落实免费住宿、卫生保障等生活条件,保证志愿者人身安全,并为志愿者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 三、户籍和档案管理。服务期间,志愿者户口、档案保留在所毕业高校,服务有关情况记入档案;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满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可将人事档案和户口转至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由其免费提供人事代理2年。 四、任职锻炼。服务期间,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可根据志愿者专长,按有关程序推荐报批,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单位职务。 五、表彰奖励。服务期满后,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志愿服务鉴定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同时,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评选,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全国和地方青年“五四”奖章、十大杰出青年、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等奖项评选。 六、鼓励扎根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愿留在基层的,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的,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鼓励自主创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选择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八、鼓励报考“选调生”。服务期间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符合选调生报考条件的,纳入组织部门选调生选拔范畴。 九、鼓励报考公务员。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一年内报考公务员的,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总分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鼓励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一年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一、鼓励报考研究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市内高校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重庆)计划的,服务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十二、鼓励报考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在我市条件艰苦的边远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报考市内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的,享受我市现有的“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加30分”的优惠政策;在库区服务的,享受我市现有的“库区考生加15分”的优惠政策,两项可累加。 十三、落实工作待遇。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行政机关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接收单位应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教龄。 十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优惠。具有普通院校大专学历且服务期满2年或具有本科学历且服务期满1年的志愿者,可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硕士学位且服务期满2年的志愿者,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有关执业资格)。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等医学专业毕业,在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后可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十五、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农村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人民法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行动和“开发性金融”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可同时享受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专项行动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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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zfy -- 发布时间:2009/4/16 9:52:16 -- 2009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 第二十一条 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艰苦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不合格。 此外,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明确本人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 2009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乙肝表面抗原检查(若表面抗原阳性,建议做乙肝五项检查) 八、生化(肝功能、肾功能)检查 九、血、尿常规检查 十、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可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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