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sciadmin
-- 发布时间:2006/3/23 1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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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 重庆大学数理学院
“中新大东方精算教育奖学金”合作意向书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是由国家保监委批准筹建的总部设立在重庆的合资寿险公司,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地产集团合资组建。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具有90多年历史的、在东南亚地区乃至国际上具有深远影响的著名跨国人寿保险公司,一直致力于教育的投入。重庆市地产集团是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为了适应土地储备整治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于2003年2月28日批准设立的专门负责全市主城区范围土地储备整治的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重庆十个“百亿重点国有企业”之一。
重庆大学是中国首批进入中国教育部211工程及985工程的重点高校,是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为了深入全面地实现高校资源与保险业界的产、学、研联合,实现校企双赢的局面,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中新大东方人寿)和重庆大学数理学院(以下简称重大数理学院)决定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合作,特签订此合作意向书。
一、中新大东方人寿在重大数理学院设立“中新大东方精算教育奖学金”,并成立中新大东方精算教育奖学金委员会(参见附录)。 重大数理学院负责向中新大东方人寿每年推荐优秀精算本科和研究生数名(包括推荐学生学习情况等材料),由奖学金委员会决定最后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每个评奖年度共10名。每位学生该年度所获奖学金为3000元人民币。
二、重大数理学院下属的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命名为“中新大东方人寿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每年学年结束后,重大数理学院向中新大东方人寿推荐并通报通过上年度秋季及当年度春季北美精算师资格考试,具有潜力的数理学院优秀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经中新大东方精算教育奖学金委员会商讨及认定后,中新大东方人寿对筛选出的优秀学生进行资助,每年共10名。资助额度为通过考试科目的报名费用,最高每位学生2000元人民币。中新大东方人寿将优先考虑与资助学生于毕业后签订就业协议。
三、根据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需要及实际情况,每年筛选奖学金获得者中2名优秀学生在学校假期及其他学业允许的时间段赴新加坡或马来西亚等区域性公司实习,并给与一定的实习补贴。
四、每年筛选上述奖学金获得者或考试资助学生数名在学校假期及其他学业允许的时间段赴中新大东方人寿实习。
五、重大数理学院不定期约请中新大东方人寿的有关领导及专家到校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办有关精算、经济学及保险管理等方面的学术讲座。待时机成熟后,重大数理学院将聘请中新大东方人寿有关领导及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六、若有其他合作项目,具体事宜,届时另行协商。
七、上述合作项目一、二、三中涉及的奖学金、资助金、实习补贴,以及相关的机票及住宿费用,均由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
八、双方的合作期初定为2006年至2010年,为期5年。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后将在本意向书确定的合作原则下就具体合作事宜与重庆大学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 重庆大学
负责人:陈建材 副校长:张卫国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录: 中新大东方精算教育奖学金委员会名单
主 席:重庆大学数理学院院长/教授 |
杨 虎 |
副主席: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首席精算师及财务总监 |
曾慧芬 |
副主席:重庆大学数理学院统计与精算科学系系主任/副教授 |
段正敏 |
重庆大学数理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
黎雅莲 |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副总经理(人力资源及运营) |
余松源 |
中新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精算部经理 |
魏 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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