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08至2009学年度研究生
“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
为表彰在2008至2009学年度争先创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研究生总人数不包括一年级新生),在学习、科研、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校研究生,可参加评选优秀研究生;即将于2009年12月30日和2010年6月30日毕业的研究生可参加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
评选比例:
1、优秀研究生的评优比例为学院研究生总人数的15%。
2、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优比例为学院研究生总人数的10%。
3、校研究生会、研究生团委、研究生自律委员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所在团体按学生组织人数的15%推荐,但必须经该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305室),推荐的研究生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标准严格按《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定条例》规定进行。
三、评选要求
优秀研究生应在德、智、体综合考评基础上由班团组织讨论推荐,将推荐名单报所在学院审核.为做好此项工作,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争先创优评选办法》进行评选,在评选过程中要注意工作程序,把握质量,被评选的研究生只能评选一项,不能重复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审批表见研究生院主页附件。
四、申请截止时间
请研究生自行在研究生院网下载推荐审批表并填写后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罗老师处,TEL:65105917。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30日。
数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