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大学2007届普通高等教育
本、专科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重大教〔2006〕189号
各有关学院、全体2007届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新华社重庆分社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7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高等教育毕(结)业生的图像信息必须与学历证书一同注册上网,才能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和毕业证书的完整有效。教育部委托新华社重庆分社负责我校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请全体应届毕业生务必按时参加12月11日~13日在我校风雨操场的电子摄像,不得缺席!
2. 各学院指定本学院此次电子摄像的负责老师,并于12月7日(星期四)前将负责老师的名字和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培养科。请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确保拍摄工作的顺利完成。
3. 由各学院负责老师负责安排本学院各专业和班级的拍摄顺序,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组织本学院所有2007届毕业生参加拍摄。在学生摄像期间,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老师必须到场。
4.学生分学院、专业、班级并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拍摄,拍摄时仔细核对《重庆大学影像拍摄登记表》上本人的信息并签名确认。拍摄时不在场的学生,必须参加由重庆市教委统一安排的补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拍摄时,各班班长负责维护本班拍摄秩序并协助拍摄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学院负责老师负责监督和指导。
6.依据教育部教学厅[2002]5号文规定,拍摄和信息采集工作费用为15元/每人(4张2寸照片和8张1寸照片),由各班班长提前收齐,拍摄时按实到人数交拍摄单位并出具收据。未拍摄学生的预交费用返还未拍摄学生,待以后补拍时再交。
7.新华社重庆分社在新华网重庆频道开设有“重庆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咨询”(http://www.cq.xinhuanet.com),可以解答学生问题。
附:各学院拍摄的时间、地点安排(城市学院学生由城市学院另行负责具体安排)。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06年12月4日
重庆大学200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
第一组 |
序号 | 学院 | 人数 | 时间 | 地点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06 | 12月11日上午8:15~11:30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2 | 外国语学院 | 119 | 12月11日下午1:30~2:45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3 | 人文艺术学院 | 244 | 12月11日下午2:45~5:30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4 | 体育学院 | 47 | 12月12日上午8:15~8:45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5 | 计算机学院 | 265 | 12月12日上午8:45~11:30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6 | 电影学院 | 176 | 12月12日下午1:30~3:00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7 | 数理学院 | 234 | 12月12日下午 3:00~5:30 | A区风雨操场 101室 |
8 | 机械工程学院 | 604 | 12月13日上午8:15~11:30 12月13日下午1:30~4:00 | A区风雨操场101室 |
注:请学院老师组织同学提前15分钟到达拍摄现场集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