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注意事项:
1、 论文部分。
A)
注意核对“奖励标准”栏目所列是否准确;
B)
“奖励标准”栏目里若为“待定”或者为空,请查看“未奖励原因”,对照奖励文件判断是否符合奖励条件。若符合奖励条件,由科研秘书配合补充、修改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条目,并准备相关核实材料;
C)
特别提醒的是,注意奖励作者排名。有些检索论文因为署名作者没有正确填写或拼音没有翻译成中文(注意,每个署名作者之间用逗号分隔),有可能造成系统误判;
D)
由于部分“专刊”论文,其实属于增刊性质,故此次对部分待奖励的专刊论文提出重新审核要求;
E)
需要修正的条目,若是按科技奖励办法的,请在“是否需要修改”栏里填写“1”,若是按社科奖励办法的,在该栏填写“2”,对于该栏未做标记的修改,将被忽略。“备注说明(奖励标准)”内填写应奖励的标准;
F)
信息系统部分论文还没有被“认领”,这部分待奖论文也被列出来,请留意查看;
G)
按照奖励不重复原则,请学院和个人严格把关,剔除重复奖励的论文。
2、 所有待奖励学术专著,需提交原件,二次审核。
3、 专利、科研项目经费业绩等数据,需要提出修改的条目,请在“是否需要修改”栏内填写“1”,否则将被忽略;
所有修改数据必须进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最终奖励以系统内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