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教务处
重大教﹝2007﹞78号
重庆大学关于加强教学秩序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重庆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教学秩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决定》(重大校〔2007〕182号)文件精神,在师生中认真开展规范本科教学秩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宣传与学习,学校决定在5月份集中对本科教学秩序及重大校〔2007〕182号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相关职能部处、学院在师生中做好宣传及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集中教学秩序大检查
1. 集中教学秩序大检查由学校统一部署,学工部、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和相关部处参与。在5月份组织3次教学秩序大检查。
第一次检查时间5月8日上午。
第二次检查时间5月11日上午。
第三次检查时间5月28日上午。
请参加人员于当天上午7:50前分别到A区八教学楼、B区第二综合楼、C区教学楼、D区综合楼入口处(D区8:20)集中签到。
2. 参加人员(分组情况见附表):
全体校领导、校党委常委、校长助理。
教务处、学生处、实验设备处、虎溪校区管委会、后勤集团相关管理干部。
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学生辅导员及教学管理干部。
3.检查内容:
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情况(包括学生及教师迟到、早退、缺课等情况);
检查教学质量情况(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学习状况、教师备课、上课和辅导情况)。
二、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学秩序检查和开展相关活动
1. 各学院负责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决定精神;
2.各学院要在学生和教学口落实专人开展教学秩序检查,检查内容同前3;
3.每周星期五统计上报有关检查情况及数据(教师情况报教务处、学生情况报学生工作部)。
三、其它相关工作
1.组织教学秩序督导组和辅导员督导组加强对师生教学秩序的督查;
2.教务处与学工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校区教学楼、学生宿舍进行抽查;
3.教务处与学工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和处理相关违纪情况;
4.学校将组织对文件落实和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
请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处组织人员按要求准时参与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发现有关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电话:教务处教务科65102366、65111430,学工部学生科65103554;虎溪校区教务办公室65678566,学工办65678688)。
特此通知
附件:学校领导和部处领导分组教学检查安排表
教务处
学工部
二○○七年五月七日
学校领导和部处领导分组教学检查安排表
校区 | 校领导 | 部处领导 |
A区 | 欧可平 赵修渝 陈德敏 曹振生 | 杨正书
刘京诚
邱超池 廖 琪
袁昌武 |
B区 | 李晓红 张四平 张宗益 肖铁岩 | 周首光 何 敏
罗 涤
伍佰洲 |
C区 | 姚木远 郑平生 黄宗明 胡新炼 | 李树林 刘西蓉 赵昌龙 |
D区 | 杨天怡 张卫国 舒立春 杨 丹 | 李 华
刘东燕
吴德垠
严 薇 王宇红
陈泽晖 |
各学院参加人员根据各自师生教学分布情况确定分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