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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2009年推免研究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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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推免研究生工作通知  发帖心情 Post By:2008/9/23 9:07:58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0号)、重庆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渝招办发[2008]118号)的有关要求以及《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06]398号),我校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即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参加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另行通知),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推免工作的实施,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3.教务处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荐条件:参照《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06]398号)执行,同时大学英语(国家四级)考试通过(425分及以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无补考。


三.推荐免试生选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06]398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包括科学、全面、公正、公平、严谨的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推免生的具体条件和综合排名加权计算方法等),9月23日前向学生公布,同时将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专家组名单     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备案。

2.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开展推免工作,推免指标未用完则交由学校统筹。鼓励学院跨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同时,加强优秀生源的校际交流。今年将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博生工作纳入推免生总体工作中,各学院推荐的直博生必须是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申请、选拔事宜见附件8。

3.9月22-23日,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9月23日前,学院完成各专业符合推免条件学生的成绩及综合评定排名(推荐校内、外学生统一排名,排名不得有空缺,否则应予以说明),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应向学生公示3天。

5.9月27日上午9时前,学院将《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书》、学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附件2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生培养科(同时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

6.9月27—29日,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在校内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7.获得本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交学院审核盖章。

8.10月7日上午9时前,学院将本院学生《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至教务处学生培养科,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数据库结构表》(附件6,库名为学院代码+TMS.dbf )发邮件至jwcpy@cqu.edu.cn


四.其它事项

1.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推荐,但学生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须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同时在《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直博生)免(初)试名单》(附件1)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学生或学院填写相关表格时,学校、院系和专业名称一律使用全称,不得简写。外推学生的推免资格证明由学院统一出据《××学院推荐外校免试生资格证明》(附件4)交教务处,由教务处为外推学生出据重庆大学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供校内初审的学生成绩单和外推学生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在教务科打印,提交给重庆市招办审查的成绩单由教务处学生培养科打印。

4.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凭校外接收函,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学生培养科领取市招办审核通过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学生本人寄往推荐学校。

 5.具有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被录取后,必须凭推免生“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交费、电子摄像,未参加报名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免试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允许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资格,列为统考生。

6.《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表格在重大教学网下载,A4纸打印。

7.我校已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广西大学、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贵州大学、新疆大学签署了西部联盟协议。在西部联盟高校之间可以相互推荐推免生。



附件(重大教学网下载):

1.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免(初)试名单

2.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免(初)试统计表

3.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申请书

4.学院推荐外校免试生资格证明

5.重庆大学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6.重庆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推免生数据库结构表

7.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校[2006]398号)

     8.关于2009年直博生申请、选拔有关事项

     9. 各学院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另发)




                                    教务处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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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数理学院设有数学、信息、物理、 电子、统计与精算五个系,十一个研究所,一个重庆市重点试验室,五个重庆市重点学科,目前有二个博士点,九个硕士点,全日制本科五个专业和理工综合班,成教三个专业,设有中国精算师考试中心和北美精算师考试中心,挂靠两个市级学会,目前有师生员工近2000人,2002年综合科研实力居全校第六,三大检索论文和单位科研津贴完成科研业绩均居全校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