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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的宽容精神
宽容是伊斯兰的一种美德﹐穆斯林应当对真主造化的全人类仁慈和怜悯﹐对各民族和各种信仰的人﹐一视同仁﹐如同手足﹐这是真主的美德。 宽容的美德不限于伊斯兰文明﹐其它宗教和文化也无不以此为人类社会高尚道德准则之一﹐可见﹐人间的宽容是善良心灵的天性﹐人本来就应该这个样子。
与宽容美德对立的行为是不宽容﹐表现为自私﹑狭隘﹑残酷﹑暴力﹑迫害﹑侵略﹑屠杀﹐这些邪恶的行为也是古已有之。 但是﹐现代人表现的不宽容与古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借用宗教﹑种族﹑阶级﹑帮派﹑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等原因实行的歧视﹑迫害﹑酷刑﹑虐待和屠杀﹐到处都有﹐最近半个世纪以来人们看到了消灭阶级的残酷斗争和种族灭绝的血腥屠杀﹐犯下了前所未闻的罪行﹐惨绝人寰﹐罄竹难书。 今日世界上﹐一切破坏性事端和灾难都是来自一部分人失去了宽容之心﹐如果不及时呼吁人类的良知和道德﹐恢复互相宽容的美德﹐这个世界将继续滑坡﹐一切人都将生活在恐惧和威胁之中﹐和平与安宁都将是梦想。
“宽容”这个词各国都有﹐本意是容忍不同的意见和思想﹐包容自己认为不理想的行为﹐对任何人都能宽大有气量﹐尊重别人的爱好和兴趣﹐和平相处﹐睦邻友好。
宽容还有许多同义词和近义词﹐如忍耐﹑大度﹑豁达﹑谅解﹑仁慈﹑善良﹐各民族语言都是这样﹐例如阿拉伯文中的“塔萨穆”(Tasamuh)﹑“希尔姆”(Hilm)﹑“艾夫”(Afu)﹑“沙夫赫”(Safh)。 在各民族中﹐这些词都是对人性优美品行的描述﹐应当受到鼓励﹑提倡和尊重。
伊斯兰的宽容不仅是应当提倡的美德﹐而是信仰的责任之一﹐是一种穆斯林的最基本品质﹔另一方面﹐伊斯兰的宽容不是无限制﹑无原则﹑无条件的屈服和纵容﹐绝不是对任何耻辱都能容忍﹑对任何压迫都能让步﹑对任何暴虐都能迁就。 穆斯林有权捍卫认主独一的信仰﹐人格的尊严﹐基本生存条件和言论自由的权利。 伊斯兰对基本人权的最低要求完全符合联合国《人权宣言》的精神﹐是合理的要求和生活原则﹐《宣言》指出﹕“ 各国实行宽容的政策与尊重普遍的基本人权相一致﹐宽容不等于容忍社会不公正﹐不等于屈从于压迫而放弃或减弱传统的信仰。 宽容的原则是﹐各人享有信仰的自由﹐彼此容忍﹐互相尊重。 宽容的意义是承认人类文化的多元性﹐如外表形像﹑生活环境﹑语言习惯﹑行为准则﹑价值观念的不同﹔大家可以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各得其所﹐不把自己的观点和认识强加于人。” 伊斯兰和联合国文件中对宽容的理解是一致的﹐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尊重人格﹔(二) 各民族一律平等﹔(三) 人权的普遍性﹔(四) 人人都有思想﹑道德和信仰的自由。
这些原则在《古兰经》和圣训中都有明确的阐述和教诲﹐因此伊斯兰的发展自古以来都十分注意对社会的公正﹐保护以上这些人的基本权利。 伊斯兰的宽容精神有以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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