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二级团组织:
为提升重庆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推进创意产业的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决定,以迎接直辖10周年和市三次党代会为契机,于2007年2月至4月,举办“和谐之美”重庆首届公益广告大赛。所征集的作品将通过大众投票、聘请国内广告美术界知名专家组成评委会。大赛设“和谐之美”创意大奖1名,为组委会综合奖,金奖2名,银奖6名,铜奖12名,入围奖20名,获奖作品将纳入我市公益广告作品库,并作为公益广告在电视、报纸、户外媒体和网络中发布。所有获奖作品均推荐进入全国思想道德公益广告作品库。为积极组织我校师生参加大赛活动,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作品,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我市三次党代会、直辖十周年等为创作背景,将“和谐之美”所蕴含的社会美、自然美、人文美以创意性方式表现出来。
二、参赛对象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参赛均可。
三、作品要求
(一)、影视广告以BETAMSPPAL625录像带报送,应有1分钟的颜色条和30秒倒数显示,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录像带须注明标签,并用盒子装好。
(二)、广播广告应录制在磁带上,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每条广告附广告词文字稿两份(A4纸打印稿)。磁带须用标签注明,并用盒子装好。
(三)、影视、广播广告长度规格为15秒、20秒、30秒、45秒、1分。
(四)、平面广告应交送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裱起的作品1份,广告作品规格为50×40厘米,轻黑卡纸规格为60×50厘米,后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
(五)、广告类别须写明平面、影视、广播、动漫,参赛作品报送时须附带创意文字说明。
四、征稿时间
2007年3月6日——2007年4月20日
五、奖励办法
“和谐之美”创意大奖1名:奖金100000元
金奖2名:奖金各50000元
银奖6名:奖金各10000元
铜奖12名:奖金各50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各1000元
此外,大赛组委会将为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颁发荣誉证书,并提供良好的展示平台。获奖作品将在重庆电视台、《重庆晨报》、《重庆晚报》、《重庆商报》、《重庆时报》、华龙网、大渝网、天极网及户外进行发布。
六、作品版权
(一)、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后果,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组委会无偿拥有将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展示、发布和收藏的权利。
(三)、本次大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品原创者所有。
(四)、获奖作品作为重庆市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公益广告的候选作品,获奖作品的原创者须与组委会签定授权协议,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
七、报名方式
(一)、每幅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随参赛作品同时报送至重庆大学A区学生活动中心A12办公室,最后由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 65111230 联系人:杨守鸿
附件:“和谐之美”重庆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
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07年3月8日
主题词:重庆首届 公益广告 大赛 通知
共青团重庆大学委员会 2007年3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和谐之美”重庆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作品登记表
广告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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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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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发布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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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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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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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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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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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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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音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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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评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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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广告类别写明平面、影视、广播等;
2.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填写原创者或团队的姓名、电话号码。